
来源:财经-鹰眼工作室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622,证券简称:皓宸医疗)近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出具的《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涉及此前与金海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案件恢复执行,执行标的为36122.05万元,执行费42.97万元。
公告显示,该案件源于2020年7月29日,金海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因与左家华、皓宸医疗及尹宏伟的其他合同纠纷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上海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定左家华向金海棠支付回购款36229.84万元及相应利息(以29417.3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9%自2020年6月16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尹宏伟对左家华的支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皓宸医疗则对左家华上述支付义务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承担赔偿责任。此后,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9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公司后续申请再审亦被驳回。
案件执行过程中,上海金融法院曾裁定变价公司持有的抚顺银行22700万元出资额的股权,但该股权经两次司法拍卖及一次司法变卖均流拍。2024年6月,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根据最新《执行通知书》,上海金融法院要求公司在收到通知后立即按照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逾期将强制执行。
公司表示,基于谨慎性原则,已于2022年度依据判决结果对本案可能承担的赔偿金额及对应利息计提预计负债21527.33万元,并自2023年度起逐年计提当期应付利息。本次收到恢复执行通知暂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与申请执行人及法院保持沟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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